经合组织共同申报准则/信息自动交换

(this information is only relevant for clients whose account is booked in Switzerland.)

2014 年 7 月 15 日,经合组织委员会批准了共同申报准则 (('CRS')),要求各司法管辖区获取当地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,并且每年自动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交换这些信息。

在瑞士,共同申报准则是通过信息自动交换 (('AEoI')) 相关法律来实施的,该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,适用于包括瑞联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。因此,瑞联银行必须确定客户的税务居住地,并索取相应的文件。

如果该客户居住在瑞士的合作司法管辖区(即与瑞士签订双边信息自动交换协议的国家/地区),相关财务信息将由瑞联银行上报给瑞士税务部门,再由瑞士税务部门传递给该合作司法管辖区的税务部门。首次交换发生在 2018 年,涵盖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收集的信息。

以下链接显示了与瑞士签订信息自动交换协议的国家/地区(合作司法管辖区)的最新名单:

https://www.sif.admin.ch/sif/en/home/multilateral-relations/exchange-information-tax-matters/automatic-exchange-information/financial-accounts.html
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您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部门。

为了向瑞联银行确认您的税务居住地,请您填写并提交下列相应的自我证明表格:

Documents

个人账户持有人及控股人税务居民身份自我证明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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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税务居民身份自我证明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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